阳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阳江港13号和14号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书(公示稿)的公示
| 业务类型 | 规划公示 |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阳江市 |
| 公示日期 | 2023-06-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我局收到阳江市阳江港广泰隆码头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审查 (公示稿)的请示》(广泰隆呈〔2023〕8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海域使用申请人:阳江市阳江港广泰隆码头有限公司 编制主体名称: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报告文本:见附件(报告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信息已删除或模糊处理)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6日(10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本公示内容的意见或建议,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阳江市江城区三环路40号 联系人:项鹏计,联系电话:0662—3306719 电子邮箱: yj3306719@163.com ,邮政编码:529500 附件:阳江港13号和14号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书(公示稿)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5日 附件: 1. 阳江港13号 和14号泊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补充报告书(公示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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