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2021年设施农业生产救灾补助申报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1-03-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0年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0]631号)文件要求,促进西吉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确保蔬菜供给,现将2021年设施农业生产救灾补助申报公告如下: 一、救灾资金补助范围 本次设施农业生产救灾资金补助范围,主要针对全县发生的设施农业各类自然灾害性天气导致的日光温室、拱棚农作物受灾,且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重点对受灾经营主体及群众灾后恢复生产进行资金补助。 二、补助标准 (一)大风寒潮天气灾害 1.设施受损补助标准。倒塌、钢架变形拱棚的修复费用(补助依据)按照搭建时人工费用的30%予以补助,其中:大跨度全钢架拱棚每亩搭建的人工费用1500元,每亩补助标准450元,其他拱棚每亩搭建的人工费用1000元,每亩补助标准300元; 棚膜撕裂补助依据其棚膜按照每栋补助标准 600元(跨度8米以上)、500元(跨度6米以上)。 农作物受损补助标准。 植株折断按照每亩种苗投入和作物受灾程度予以补助,每亩补助标准 200元; 作物冻害,补助依据按照每亩定植数量、种苗实际价格、灾害面积、作物受灾程度等确定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数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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