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西吉县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1-04-0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 西吉县 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的主体和期限 凡于2020年12月31日前在 西吉县 内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在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报送 并 公示2020年度 报告 。 二、年报公示的途径和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体工商户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cjg.nx.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http://nx.gsxt.gov.cn)报送并公示2020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还可关注“宁夏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互动”,选择微信方式进行在线年报填报公示。 三、未按规定公示年报的法律后果 年报公示是市场主体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其累积社会信用的有效途径。凡未在规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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