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吉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1-05-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西吉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已经县人民政府第 95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吉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 权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和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 2020 〕 8 号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为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综合征地实际情况,构成比例1 : 9,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 征收水浇地按所在区片综合地价 1.1 倍标准执行,征收园地按所在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征收乔木林地按所在区片综合地价 0.7 倍标准执行,征收旱地按所在区片综合地价 0.6 倍标准执行,征收人工牧草地按所在区片综合地价 0.5 倍标准执行,征收天然牧草地、灌木林地按所在区片综合地价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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