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行政执法辅助检查人员协助开展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1-06-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2021年全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需要,我局 拟聘请 行政执法 辅助检查人员协助开展 监督评价 工作。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 〈财政监督行政执法辅助检查人员聘用和付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监发〔 2019〕67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辅助检查人员要求 拟聘请的辅助检查人员由其所在公司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本次检查共聘请辅助检查人员 4人。 (一)检查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连续3年以上从事过行政执法检查(担任组长的检查人员需具备5年以上经验),且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2.近三年内个人没有重大违法、不良行为记录,未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理处罚; 3.已与其所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有效期需覆盖监督评价工作期限; 4.能够按照西吉县财政局监督评价工作要求,在一定时限内全力配合做好监督评价工作,不因其所在公司或个人原因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进度。 (二)代理机构需符合以下要求 1.检查人员所在公司成立2年以上(含2年); 2.同意检查人员协助开展监督评价工作并推荐报名,工作期间不再安排任何可能影响监督评价工作开展的任务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