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西吉县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秋季堆肥实施主体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1-09-0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2021年春季,西吉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了“2021年西吉县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畜禽粪便堆肥发酵腐熟工作。但因堆肥季节短、堆肥技术水平不高,出现部分前期入选堆肥主体未完成堆肥任务的问题。为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堆肥任务,现决定利用秋季时间,对未完成的堆肥任务进行再次公告,确定新的堆肥实施主体。现就相关事宜予以公告,请广大农户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积极联系,踊跃申报。 一、堆肥原料及辅料要求 主要原料为实施地点周边畜禽粪便(牛粪、羊粪、猪粪、鸡粪等),辅助原料为作物秸秆、 食用菌菌渣、 锯末、尾菜等,严禁掺杂黄土、污泥、城市生活垃圾、煤灰煤渣等物质。 二、堆肥技术要求 申报堆肥的合作社、农户等主体要严格按照宁夏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见附件 1),进行堆肥,确保堆肥质量达标。申报堆肥的各主体,要确定专人,全程跟踪并监测记录堆肥过程。申报堆肥主体因堆肥技术薄弱,确需县级业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的,在申报时可提出技术需求,县级业务部门义务为其推荐省内实力强的堆肥企业,为其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服务产生的费用及支付方式由堆肥主体与技术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县级业务部门不做明确规定。堆肥主体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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