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业产业发展扶持经营主体自购(自繁)原原种补贴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1-09-1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共西吉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西党办发〔2021〕20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西扶组办发〔 2021〕3号)文件,支持企业、合作社自行购买(或自繁)原原种,每粒补贴0.2元。全县21家近年来信誉度好,群众满意度高的种薯繁育经营主体,自行购买(自繁)原原种建立原种繁育基地,经县级验收组对各经营主体自购原原种数量及建立原种繁育基地面积2项进行验收,自购(自繁)数量及基地建设面积都符合项目建设方案要求。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西吉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举报。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取消其项目资金补贴。 公示期限: 2021年9月17日—2021年9月24日 投诉电话: 0954-3012739 来信、来访地址: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 2021年农业产业发展扶持经营主体自购(自繁)原原种补贴项目验收结果公示表 西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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