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1-10-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当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 法 》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 森林防火 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 范围内实施森林草原 防火戒严 ,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防火戒严期 自发布之日起 至 2022年 5月31日 。 二、防火戒严区 全县所有国有林区,集体林地,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草地和其它有林地。 三、 防火 戒严 要求 ( 一 ) 严禁旅游和用火行为。 戒严期内,严禁旅游车辆和游客进入防火戒严区旅游;严禁在森林草原高火险区烧荒烧茬、点火取暖、上坟烧纸、吸烟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 ( 二 ) 加强对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管。 对未成年人和 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人员,要严格落实 监护 责任,对其所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刑事或民事责任。 ( 三 ) 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 各乡镇、部门充分 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 四 ) 加强火种火源排查。 各 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