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1-12-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等 相关法律 规定,结合 全县用水权改革工作实际和 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现就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井对象 西吉县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以下各类自备井(含小压井),包括: (一)宾馆、酒店、餐饮、商业经营等一般服务业和洗浴、洗车、游泳等特种行业的自备井; (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美容)机构、学校、幼儿园等用于办公、医疗、科研、教学与环境卫生的自备井; (三)公共住宅小区的自备井; (四)工业企业生产自备井; (五)调整划入城区的原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供水井; (六)住宅小区和居民庭院的小压井 ; (七)县直部门(单位)建设项目征收的机井 。 二、封井方式 根据拟定的封井原则,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分别采取永久封填、封存备用(应急水源井) 两种 处理方式: (一)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无取水许可证 或 取水许可证已到期的自备井,一律封填 。 (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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