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草原防火戒严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2-10-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当前,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 法 》和《 宁夏回族自治区 森林防火 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 范围内实施森林草原 防火戒严。 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防火戒严期 自发布之日起 至 2023年 5月31日 。 二、防火戒严区 全县所有国有林区,集体林地、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草地和其它有林地。 三、防火戒严要求 (一)严禁私自进入戒严区和用火行为。 戒严期内,严禁旅游车辆和游客进入防火戒严区旅游;严禁在森林草原高火险区烧荒烧茬、点火取暖、上坟烧纸、吸烟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 (二)加强对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管。 对未成年人和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员,要严格落实监护责任,对其所引起的森林草原火灾,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刑事或民事责任。 (三)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 各乡镇、部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宣传。 (四)加强火种火源排查。 各 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要在 戒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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