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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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取用水行为的通告

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公示日期2022-10-24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加快推进用水权改革,强化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制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立足我县水资源总量短缺、水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的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县取用水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一、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取水行为。 全县境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取水许可证,取得用水权。 违者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 规定,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 2 万元以上 1 0 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严禁违规打井行为。 除 应急供水 、 无替代水源地区的居民生活用水 、 地下水监测勘探取水 外,全县境内 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井。增设监测、勘探地下水取水工程的,在施工前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和 农业 灌区保灌范围内 已有 的 地下水取水井 , 有序 进行关停。 违者将依据 《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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