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蔡韶东工业用地规划条件变更公示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中山市 |
| 公示日期 | 2026-09-1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权利人蔡韶东,申请办理其名下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新丰村的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证号“中府国用(2004)第170028号”]的规划条件变更。我局已受理其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有关规定,现将该事项予以公示: 一、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规划条件 根据该宗地出让时所签订的《中山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中国土补出让字(2004)第239号),其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无约定指标。 二、所在现行控规地块的规划情况 该宗地土地面积4001.9平方米,在现行控规《中山市横栏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中府函〔2023〕57 号)C02-4-3地块中,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5-3.5、建筑密度35%-60%、绿地率10%-15%;产业用房高度≤50米,配套设施建筑高度≤100米。该宗地所在的控规地块无配套公共设施要求。 三、规划条件变更内容 本次申请办理规划条件变更,符合《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因城乡规划修改导致地块开发条件变化的”可以依法申请调整规划条件的情形,拟依据该宗地所在的现行控规《中山市横栏镇工业用地规划条件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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