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6-2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同心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2022年第1期)研究决定,依法开展国道344线同心收费站至同喊路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土地工作,并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国道344线同心收费站至同喊路段改扩建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丁塘镇杨家河弯村、兴隆乡李堡村,永久征地面积为 3.4531公顷,具体位置以项目勘测定界为准。征收土地现状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三、征收土地目的 用于国道344线同心收费站至同喊路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 四、征收土地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项目永久征地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8号)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标准为水浇地每亩28000元,旱耕地每亩16800元,征收集体建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