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免责声明信息来源于政府公开渠道,仅供参考。本平台为第三方信息聚合服务,不是政府官方网站,与各级政府机关无隶属或合作关系;全部内容请以官方原文为准,请勿作为决策唯一依据(详见免责声明)。
首页 / 吴忠市同心县 / 公示详情

同心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公示日期2023-06-30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心县国土 规划专题领导小组2022年第5期会议研究决定,将韦州镇青龙山村集体所有农用地23.0757公顷,作为同心县韦二煤矿固废治理暨土地复垦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保证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依据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心县韦二煤矿固废治理暨土地复垦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2023〕92号)。 二、征地用途 采矿用地。 三、征地位置、地类和面积 该项目用地位于韦州镇青龙山村,转用土地共计23.0757公顷,具体以批准的勘测定界坐标为准,地类以现场核实为准。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以货币和社保方式安置,因项目建设失地的,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4〕49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其他有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