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同心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3-07-0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18号)《吴忠市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方案》要求,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对同心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4.具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负责项目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5.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及当地产业发展相关情况,有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在本领域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经过认定的国家级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