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3-10-2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同心县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 2019 年第 21 期) 研究决定,将王团镇张家湾村、前红村、新堡村、联合村,预旺镇贺家塬村、南关村、南塬村、青阳泉村集体所有农用地 51.4986 公顷(耕地 30.3268 公顷)、未利用地 0.7786 公顷征收转用为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建设用地 1.7836 公顷,以上土地共计 54.0608 公顷,作为同心县王团至预旺公路项目 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保证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依据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心县王团至预旺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宁政土批字〔 2023 〕 272 号)。 二、征地用途 公路用地。 三、征地位置、地类和面积 该项目用地位于王团镇张家湾村、前红村、新堡村、联合村,预旺镇贺家塬村、南关村、南塬村、青阳泉村,征收、转用土地共计 54.0608 公顷,具体以批准的勘测定界坐标为准,地类以现场核实为准。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以货币和社保方式安置,因项目建设失地的,严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