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2-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近期,塔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时,检出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沙湾市三道河子镇马宏涛面制品加工坊生产的生湿面制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该小作坊于2023年6月20日自制的生湿面中山梨酸钾及钾盐(以山梨酸钾计)检测值为:0.153g/kg,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相关要求,生湿面不得添加山梨酸钾,当事人行为涉嫌在食品中非法添加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二) 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该小作坊行为涉嫌违法,我局已于2023年7月31日将该案移交至沙湾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沙湾市公安局已于2023年8月8日将该案立案侦查。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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