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3-12-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春节期间点烟花、放爆竹是我们喜迎佳节的传统习俗,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产生噪声污染,也会对人身和公共安全造成危害。为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城市重点区域禁限烟花爆竹燃放的通告》(吴政通字(2019)6号)精神,现就加强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管控 同心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燃放限制区域。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一)国家机关、新闻、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 (二)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等企业; (三)汽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集贸市场、商场、中心广场、公园、建筑物内部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区、物资储存仓库;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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