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康治国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2-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兹有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康治国,因保管不善导致不动产权证书丢失申请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0953-8039516,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给予补发权利证书。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 积 权属证书种类 权属证书 编 号 备注 1 康治国 同心县城镇五区十四街坊清水苑小区(二期)24号楼2单元402室 建筑面积: 92.01平方米 不动产权证书 宁(2021)同心县不动产权第X0000631号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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