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规范处置行为,有效地防止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 《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1〕127号)、《广东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粤财资〔2019〕40号)、《汕尾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汕财资〔2019〕22号)等规定,结合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我局起草了《陆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4日。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以上方式提出意见: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HZCGL@163.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陆河县河田镇朝阳路182号陆河县财政局。 附件:陆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陆河县财政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陆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有效地防止资产流失,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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