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1期)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2-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近期,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共20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出1大类食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沙湾县三道河子镇陈付省蔬菜店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要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一、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二、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将于信息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 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GB 3165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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