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2023年同心县兴隆乡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验收及支付情况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3-2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宁商发〔 2022 〕 57 号)和《关于做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宁商通〔 2023 〕 45 号)文件要求,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组织同心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及相关领域专家成立验收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相关材料、现场查勘等方式,对我县 2023 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兴隆乡商贸中心进行了验收。认定 2023 年同心县兴隆乡商贸中心项目按照规定要求和申报标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意见为合格。现将绩效及投入资金公布如下: 同心县兴隆乡商贸中心改造提升项目:绩效评价得分 76 分,核定投资金额 651927 元。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 2023 年县域商业体系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的通知》宁商通【 2024 】 35 号文件规定,经同心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按照验收认定的有效投资额 50% 予以补助,补助金额合计 325963 元。 公示期: 2024 年 3 月 27 日 —— 4 月 2 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单位及个人,可在公示期间书面向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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