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补充)公告公示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 |
| 公示日期 | 2020-06-0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截至 20 20 年 5 月 30 日 ,上级 新增 下达于田县扶贫资金 3037.2 万元 (以同年财政扶贫动态监控系统数据为主) , 按照 于扶领字 (2020)36号、38号 现将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 资金来源 根据和地财建 [2020]23 号下达自治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 2020 年第一批农村安居工程 ( 统筹整合部分) 969.2 万元;和地财扶 [2020]4 号下达中央脱贫攻坚奖励资金 1268 万元,和地财扶 [2020]5 号下达 22 个深度贫困县农村道路日常养护补助自治区资金 800 万元 。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按照 于扶领字 (2020)36号、38下达项目计划通知 ,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使用资金。 一 严格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于田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所批复项目的建设内容、地点和资金规模,组织加快项目实施。 二是 涉及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办理招投标手续。 三是 责任单位做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做到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办理资金支付手续,严禁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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