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清查整治的通告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3-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切实加强沙湾市公租房管理,落实巡查整改反馈意见,严格清查整治公租房转让、转借、转租、闲置、长期拖欠租金、出售等违规违法行为,对沙湾市各街道辖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进行专项清查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各街道辖区范围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整治时间: 2024年3月--12月 三、整治内容: 1.隐瞒事实真相,以提供虚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租房的; 2.转让、转借、转租、出售或擅自调换公租房使用权的; 3.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而拖欠租金超过3个月以上的; 4.无正当理由公租房连续闲置3个月以上的; 5.公租房承租后,因工作调离或者务工处所已不在本县以及已购买商品住房的; 6.在承租的公租房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7.打着公租房名义骗取钱财的; 8.利用公租房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等危险品的;9.违反公租房使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其他行为; 10.因家庭经济条件改善,收入水平提高而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享受条件的。 四、举报电话 沙湾市住建局:0993-6016285,如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的,欢迎向我单位举报。 特此通告 沙湾市城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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