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规定,参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资〔2011〕18号)和汕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汕财资〔2019〕21号),结合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我局起草了《陆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30日。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以上方式提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LHZCGL@163.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陆河县河田镇朝阳路182号陆河县财政局。 附件:陆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陆河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1日 附件 的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