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马文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5-07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兹有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马文, 因保管不善导致不动产权证书丢失 申请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即 2024 年 5 月 7 日至 2024 年 5 月 27 日)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 0953-8039516 ,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给予补发权利证书。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 积 权属证书种类 权属证书 编 号 备注 1 马文 同心县丁塘镇河草沟村 宗地面积:592.59㎡ 建筑面积:181.2100㎡ 不动产权证书 宁(2019)同心县不动产权第0020063号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4 年 5 月 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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