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金沟河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3-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按照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新疆金沟河河道采砂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河道采砂秩序,现将金沟河重点河段和敏感水域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予以公告。 附件:新疆金沟河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 新疆金沟河流域管理局 附件:新疆金沟河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xls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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