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2024年度巴音沟河河道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四个责任人”公示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3-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按照《关于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有关工作的函》(河湖砂函﹝2023﹞2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巴音沟河河道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巴音沟河河道采砂管理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 沙湾市水利局 附件:沙湾市巴音沟河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xlsx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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