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河县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规范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等规定,参照《汕尾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汕财工〔2017〕9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陆河县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29日。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以上方式提出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 LHZCGL@163.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陆河县河田镇朝阳路182号陆河县财政局。 附件:陆河县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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