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法注销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3-2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筛查,我市道路运输经营的企业(业户)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共8户。 现我局依法对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请各有关运输企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将相关证件交回我局,逾期未交回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名单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超过180天未投入运力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业户名单 业户名称 地址 经营许可证号 新疆鼎卓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奎屯路12号(名轩嘉苑一期北侧五楼501室) 塔654223659478 新疆凯事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智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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