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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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使用地膜 防治白色污染

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公示日期2024-04-1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清理残膜、采购使用新膜的关键时期,为减少农膜残留、防治耕地土壤污染、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我们郑重向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倡议: 一、购买标准地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农用薄膜,不得使用厚度低于0.01毫米的非标准地膜。农民朋友在购置地膜时一定要到正规的农资门店,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索取购销凭证,千万不要购买三无产品,更不要购买厚度低于0.01毫米的超薄地膜,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同时,我们倡导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 二、科学合理使用地膜 2023-2024年沙湾市以“自治区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使用和高效机械化回收作业项目”为依托,开展地膜生产质量提升行动,棉花地膜覆盖栽培技术逐渐向使用4.4米超宽膜方向发展。并且强力推广0.015mm加厚高强地膜。各级建立完善废旧地膜高效机械化回收机制,推行薄膜生产、销售、使用、收回全过程建立、完善可追朔台账(地膜生产台账,销售台账,地膜使用台账,地膜回收台账、地膜转运台账,地膜处置台账),对于台账建立齐全,经审核属实的并给予加厚地膜20元/每亩的补贴。对台账不全有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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