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补证公告——李桂花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6-2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兹有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李桂花, 因保管不善导致房屋所有权证书丢失 申请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原证作废现予以公告,即予以补发。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当日,以书面形式向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提出,联系电话: 0953-8039516 ,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给予补发权利证书。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面 积 权属证书种类 权属证书 编 号 备注 1 李桂花 同心县豫海镇长征东街赋乐园1号楼1号营业房 建筑面积:261.18㎡ 房屋所有权证 同心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 2024 年 6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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