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同心县2024年乡村振兴干部培训交流项目(设施蔬菜种植人员) 培训机构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7-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同心县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发〔2024〕33号)文件精神,同心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同心县2024年乡村振兴干部培训交流项目(设施蔬菜种植人员)实施方案》,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对承担2024年乡村振兴干部培训交流项目(设施蔬菜种植人员)培训机构进行遴选,现将有关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3.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4.具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负责项目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5.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及当地产业发展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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