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申报2024年上半年闽宁农特优品消费帮扶补贴项目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7-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同心县 202 4 年 闽宁协作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 》 ( 同 政办 发〔 202 4 〕 33 号 ) 精神,为进一步拓宽全县农特产品销售渠道,鼓励企业销售农特产品,有效带动我县脱贫人口增收, 现将申报 202 4 年 上半年 闽宁农特优品消费帮扶补贴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闽宁协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闽宁协作交流座谈会和闽宁协作第二十五次联席会议精神,落实《 “十四五”闽宁扶贫协作规划》 , 加强与福建省莆田市对接,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格落实 “四个不摘”要求,助力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消费帮扶对象 ( 一 ) 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同心企业、合作社。 ( 二 ) 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同心县,且正常经营的同心企业、合作社。 ( 三 ) 在我县注册 并 正常经营的闽籍企业。 (四)无失信情 况(提供企业征信报告) 。 (五)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信息。 三、具体扶持内容 凡是销售本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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