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 |
| 联系电话 | 救助年月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陆河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2022年10月27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粤委办发电〔2021〕60号)、《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粤财农〔2020〕106号)、《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陆河委农办〔2021〕11号)、《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粤府办〔2021〕4号)等精神和规定,有效解决监测对象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实现增收防止返贫目标,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期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现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坚持适度救助、及时高效的原则,以解决监测对象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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