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旺镇4个生态移民迁出村集体所有土地收归国有(一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公示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8-19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等政策规定,现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主要内容 经核实, 预旺镇白崖子村、龚家湾村、李家洼子村、孙石庄村 4 个 生态移民迁出村 除耕地外共有其他集体所有土地 131245.24 亩,居住村民已全部搬迁,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涉及土地有关问题的决定》中“生态移民整建制迁出后,原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农村村民宅基地)即为国家所有,用于恢复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和《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生态移民迁出区集体所有土地收归为国有的决定》中“ 依法将 2007 年以来生态移民迁出区整建制搬迁行政村的所有集体土地收归为国有 ”的相关规定 。拟收回预旺镇 4 个生态移民迁出村除耕地外的其他集体所有土地 131245.24 亩,并注销集体所有权土地登记手续及宅基地证、林权证、草原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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