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将预旺镇(一期)和田老庄乡(二期) 生态移民迁出村集体土地收归国有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9-1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部干旱带县内生态移民涉及土 地有关问题的决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移民土地权属处置实施办法》(宁政发〔 2011 〕 58 号)《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 2021 〕 39 号)和《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将生态移民迁出区集体所有土地收归为国有的决定》(同政发〔 2017 〕 104 号) 的相关规定,经 十九届 县人民政府第 64 次常务会议研究, 拟将 预旺镇白崖子村等 4 个生态移民迁出村 和 田老庄乡白家湾村 等 14 个 生态移民迁出村 集体所有土地(不含耕地、以 “二调”地类数据为准) 收归国有 。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将 预旺镇 4 个生态移民迁出村总计 128951.11 亩 (其中:白崖子村 18661.77 亩、龚家湾村 40634.41 亩、李家洼子村 30796.68 亩、孙石庄村 38858.25 亩) 集体所有土地 (不含耕地、以 “二调”地类数据为准) 和 田老庄乡 14 个 生态移民迁出村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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