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4年—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资金的公示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5-11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巩固提升退耕还林成果,切实解决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到期后的相关问题,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资环〔2023〕128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任务的通知》(新林规字〔2023〕213号)、自治区退耕中心《关于做好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扶育补助资金兑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将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到期的生态林纳入森林扶育补助范围,现将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补助资金兑付相关事宜如下: 1、计划发放2004年—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扶育补助,补助面积共计7719.3亩,补助标准为20元/亩,补助金额为15.436万元。 2、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条例》及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依照规定流程,通过惠民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给退耕农户。 沙湾市林业和草原局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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