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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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陆河县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陆河县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陆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2 年 12 月 19 日 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县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保护国有资源,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我省建筑石料资源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 2020 〕 8 号)、《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汕自然资〔 2021 〕 495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是指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工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施工过程中采挖出的非工程自用的砂、石、土。 第二条 涉及的工程项目必须有合法手续,取得用地批文或项目批准文件方可实施。 第三条 工程项目以尽量减少砂石土开挖为原则,必须按照批准标高、范围红线实施,不得超范围超深度进行开挖。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处置收益归政府所有。 第五条 涉及砂石土余渣处置的工程建设项目 都 需要编制处置方案 ,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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