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6-05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丰富馆藏档案,防止档案损毁和流失,全面、准确地反映塔城地区的历史面貌和发展历程,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更好地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根据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各个历史时期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档案资料,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沙湾地方历史的各个时期形成的圣旨、诏书、敕令、手谕、奏折、电报、嘉奖令、委任状、公报、告示、报纸、刊物、图书、地图、图表、往来文书、印章,各种墓志、碑文、契约、证照、货币、证券、票证、报纸、传单、照片、奖章、旗帜和牌匾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级组织形成的文件、电报、照片、印章、报纸、刊物、图书、笔记、书信、日记、讲话稿、照片、录音、录像、回忆录等材料。 (三)1921年中国共产党创立至今,与沙湾党建发展有关的实物、文献资料等。各时期党组织建设和发展有较大影响的事件、举措、活动的文字资料,包括革命文化、革命烈士、时代楷模等事迹材料、回忆录、入党资料、纪念文集、报刊、图书、奖章、勋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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