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6-1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地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促进教育公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一)坚持“依法招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招生工作的 相关文件,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二)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要求,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入学的权利和相应的学位。小学入学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采取登记和对口直升方式入学。 二、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一)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各学校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在1个月内严格按照学籍信息采集表内容采集信息,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主要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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