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滩涂养殖证发放登记审批前公示
| 所在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
| 公示日期 | 2024-06-28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进一步规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申请与审批管理,实现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公平、公正与公开,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以下水域滩涂养殖使用申请予以公示。 申请者:沙湾市均德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养殖方式:池塘 使用期限:发证时间至2038年5月30日 面积(公顷):0.238 东至(卡子湾村空地);西至(宁家河河道) 南至(均德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鱼塘);北至(村民郑先生房屋) 以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沙湾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将依法进入审批程序。 联系电话:0993-601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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