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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4年第5期)

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公示日期2024-07-02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近期,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2类食品共31批次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检验出食用农产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 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经营地址为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老沙湾路(宝源市场)摊位号:111-15号的沙湾县三道河子镇吴树辉蔬菜店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地址为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三道河子镇金沟河北路111-17号(宝源市场内39栋1层111室)的沙湾市三道河子镇旺元百货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要求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将于信息公示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 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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