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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第二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公告

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公示日期2024-08-05
信息来源官方原文

公示概要

为及时准确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情况,科学研判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根据《2024年塔城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方案》(塔地农业农村字〔2024〕27号)要求,第二季度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对辖区内生产主体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第二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主要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样品按照《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789-2004规定抽样,检测方法依据《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的测定》NY/T761-2008标准,检测结果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标准进行判定,共抽检蔬菜和水果产品57批次,其中:蔬菜产品51批次、水果产品6批次,所检结果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1-2022的规定。 现将第二季度监测结果予以公告,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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