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石阡县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暂行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 |
| 公示日期 | 2024-09-0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乡规划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等法 律法规, 以及 《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 遗留问题的通知》 等 文件精神, 结合 我县 实际, 起草了 《 石阡县关于化解 不动产登记 历史遗留问题暂行办法 》。 为本办法能有效实施,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广泛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至石阡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材料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22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 455292827@qq.com 联系人:任财 2.通讯地址:石阡县泉都街道佛顶山北路162号 3.联系电话:0856-7624791 附件信息: 1.石阡县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石阡县关于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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