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4-22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宁教师〔2015〕169号)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教育厅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同心县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1.持有同心县户籍、同心县有效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具有同心户籍在宁夏普通高校或外省就读的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或具有宁夏户籍在外省就读的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驻宁部队(含武警部队)现役军人。 4.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根据自愿原则,可在居住地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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