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
| 所在地区 | 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1-24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已于2025年1月23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24日起施行。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2025年1月23日 (2025年1月23日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对《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 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省人民代表大会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则。” 二、 第二条修改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举行会议、开展工作。 “省人民代表大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审议议案、工作报告,审查计划和预算,讨论、决定事项,进行选举等,应当充分发扬民主,严格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