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公示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6-16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为加强动物检疫管理活动,方便人民群众申报动物产地检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现公布 同心县 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地址及申报检疫流程。 一、申报点地址:详见附表。 二、检疫范围及检疫对象:参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 22 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中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动物疫病。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货主应当提前三天向所在地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申报材料: 1 .检疫申报单(跨省出售、运输动物及其产品现场填写纸质申报单或微信小程序搜索 宁夏牧运通 线上填写申报;省内出售、运输动物及其产品在微信小程序搜索 宁夏牧运通 线上填写申报)。 2 .需要实施检疫动物的强制免疫证明或饲养场提供养殖档案中的强制免疫记录或饲养户提供防疫档案。 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提供申报前 7 日内出具的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 4 .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运输的,或者展示、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提供检疫申报单、原始检疫证明和完整的进出场记录。 请广大养
本项目含附件资料,登录或单次付费后可查看完整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
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