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同心县粮食购销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6-23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纪要及县财政局《关于同意拆除原预旺粮库固定资产的批复》(同财发〔 2024 〕184号)文件要求,同心县粮食购销公司资产划转至宁夏同心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因预旺原有粮库年久失修,已成危房,为了强化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该公司已拆除该粮库的地上建筑物,并向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注销该粮库的房屋所有权证。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第6.3.4条款规定,不动产灭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有关“不动产登记机构依职权注销登记有关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同心县粮食购销公司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号:同心房权证预旺镇字第00010676号、同心房权证预旺镇字第00010677号)进行公告注销,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23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公告期满无异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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