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自治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公告
| 所在地区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西吉县 |
| 公示日期 | 2025-02-10 |
| 信息来源 | 官方原文 |
公示概要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 2025 年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自治区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培育工作的通知》(宁农经发 〔 202 5 〕 1号 )文件 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决定 在全县 范围内 开展 自治 区级农民 专业 合作社示范社和 自治区级示范性 家庭农场申报推荐工作 。 现就 具体申报 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及 条件 (一)纳入登记备案。 本年度申报的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和区级示范性 家庭农场需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 规范 ( DB64/T 1928 - 20 23 )》和《 自治区级 示范 性家庭农场 创建 标准 DB64/T 2036 - 20 24 ) 》 的 要求,申报的区级示范合作社和 自治区级示范性 家庭农场必须从已经被认定为市级示范社和 市级示范性 家庭农场中遴选推荐,并在 “宁夏农民合作社管理系统”和“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中进行登记备案。申报示范合作社的需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中注册登记为重点监测农民合作社,申报示范性家庭农场的需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中完成“一码通”赋码。 ( 二 )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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